不小心過馬路案審近百日 不服脫罪須付訟費 上訴庭斥原裁判官偏袒
2024-11-15 00:31時任東區法院暫委特委裁判官何麗明於2018年審理一宗行人不小心過馬路案,審訊至結案花了逾90天處理,最終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但下令辯方大律師梁耀祥及律師侯振輝支付共約62萬元「虛耗訟費」予控方。女被告及兩名辯方律師不服上訴,上訴庭昨頒布書面判詞,認為裁判官、控辯雙方就拖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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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振輝律師行 HOW & CO. - lawyerhubhk.com
簡介. 侯振輝律師行HOW & CO.,位於香港中環德己立街2號 業豐大廈710室,法律諮詢電話2789-3202,電郵[email protected]。. 位置. 香港中環德己立街2號 業豐大廈710室. Get Directions. 傳真. 30113167. 電郵. [email protected].
行人疏忽案踏入第67天審訊 辯方律師不滿被稱呼「Good Boy」
【星島日報報道】東區裁判法院暫委特委裁判官何麗明審理一宗簡單的行人疏忽傳票案,至今踏入第67天。案件今在東區裁判法院續審,辯方侯振輝律師早前申請要求何官退出聆訊,上月控方大律師完結陳辭,今由侯律師作出回應。另外,他就之前提出的10項要求何官避席的理由,今提出新理由 ...
疏忽過路案官斥辯方兩律師失職誤導法庭 駁回訟費申請 | 星島日報
何官又認為,辯方大律師梁耀祥及律師侯振輝在審訊期間,在陳詞中誤導法庭、大話連篇及失職,又力數二人的不是,例如侯律師站立陳詞時將手插在褲袋內、將汽水於在枱上,梁大狀又曾在主控面前將文件掉到枱上等。 何官下令梁大狀及侯律師須各自分擔約29. ...
裁判官稱律師「Good Boy」 被指如主人讚賞狗隻 | 星島日報
被告原由梁耀祥大律師代表,其後梁退出審訊後,改由侯振輝律師作代表,但何官一度簽發拘捕令,要通緝梁大狀歸案,事件有待本案完結後才處理。. 侯律師昨指何官曾以「Good Boy」稱呼他,他提出主人讚賞狗隻時,常以「Good Boy」作勉勵,令他覺得自己猶如 ...
上訴庭稱裁判官及控辯雙方須為一宗拖延審訊案負責 - Rthk
上訴庭亦特別提到,將指示高等法院司法常務官,轉介辯方大律師梁耀祥及律師侯振輝的行為予大律師公會及律師會,考慮是否應對他們採取 ...
裁判官何麗明勒令律師噤聲 | 星島日報 | Line Today
案件昨在東區裁判法院續審,辯方律師侯振輝作出陳詞,以十點理據申請要求何官退出審訊。 但陳辭進行未達一半,兩人已不斷針鋒相對,更為很多瑣碎事宜咬文嚼字,互不相讓,何官更一度下令侯律師「噤聲」。
侯振輝 HOW CHUN FAI. 律師行簡介:侯振輝律師行HOW & CO.,位於香港中環德己立街2號 業豐大廈710室,法律諮詢電話2789-3202,電郵[email protected]。. 以上信息來自於香港律師會,brokwiki不能保證之準確。. 律師行詳情 律師行名稱 侯振輝律師行 HOW & CO. 地址 (中文 ...
裁判官稱律師「Good Boy」 被指如主人讚賞狗隻 | 星島日報 | LINE TODAY
辯方侯振輝律師早前向法庭申請要求何官退出... 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新聞. 登入. 裁判官稱律師「Good Boy」 被指如主人讚賞狗隻 星島日報 更新於 2019年05月08日19:04 • 發布於 ...
行人疏忽案第67日 辯方大狀不滿被何官叫「good boy」|即時新聞|港澳|on.cc東網
東區裁判法院暫委特委裁判官何麗明審理的一宗行人涉嫌疏忽過馬路傳票案,至今進入第67天審訊。辯方早前提出要求何官退出審訊的申請,今日(8日)本應繼續由辯方律師侯振輝回應控方陳詞,但辯方突表示要加一個申請撤官的理由,即不滿何官曾在審訊期間稱侯作「good boy」,認為是侮辱及當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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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疏忽過路案審足91日 有排鬥法 官判賠62萬訟費 辯方不服上訴 - 東方日報
另外,何官下令辯方大律師梁耀祥及律師侯振輝分別要支付逾29萬元及32萬元訟費給控方,批評兩人均有不當行為,例如陳詞內容不實,涉誤導法庭,而他們亦分別無禮地將汽水放在律師枱上及將紙扔到枱上等。 上述3人均就何官的訟費判令提出上訴。 ...
審91日亂過馬路案 辯方律師上訴得直免付原審訟費 要求政府兼付上訴堂費被駁回 - 法庭線 The Witness
而侯振輝則在缺乏理據的情況下,不斷提出反對,或重複無視法庭命令及指示。 高院上訴庭今年 9 月裁定兩名辯方律師就訟費上訴得直,指原審審訊時帶有偏見,故二人毋須支付原審的訟費,兩人及律政司僅須各自支付上訴的堂費。
裁判官花91日審亂過馬路案 辯方上訴得直免繳訟費 惟因庭上紀律 將被轉介兩律師會跟進 (17:28) - 20220921 - 港聞
東區裁判法院暫委特委裁判官何麗明在2018年處理一宗行人涉亂過馬路案件,經91天審訊後,才裁定該行人罪名不成立。何官批評辯方浪費法庭時間及行為不當,下令辯方大律師梁耀祥及律師侯振輝各須承擔訟費,兩人不服訟費裁決上訴。上訴庭今(21日)頒下裁決,批評案中不論裁判官、控方或辯 ...
裁判官曾向辯方律師發拘捕令. 然而案件斷斷續續審訊至今年1月,進入第40個聆訊當日,代表辯方的梁大狀與何官爭拗時說了一句:「你瘋的嗎?(Are you insane?)」這事發生後不久,梁稱遭被告辭退,沒有再出庭,並由律師侯振輝繼續代表被告。
何官否決辯方傳召專家證人的申請,辯方律師侯振輝遂提出要求何官退出審訊,並就此申請作出陳詞。 指以權力逼前代表律師回庭. 侯昨日整個早上的陳詞,均圍繞何官早前向被告的前任代表律師梁耀祥發出拘捕令的事,侯指何官持續圖以其權力,逼梁大狀回到 ...
【不小心過馬路案】被告脫罪辯方索訟費 為索取錄音謄本拗足一天
被告原先由大律師梁耀祥代表,梁於年初被撤換後,由其事務律師侯振輝頂上。梁今由大律師Daryanani Naresh代表,侯則親自陳詞。 辯方稱或需花數十萬索取謄本. 梁及侯均要求索取早前審訊的文字記錄,其中侯希望法庭索取91天審訊的所有謄本,或頒令要求控方向 ...
審 91 日亂過馬路案 辯方律師上訴得直免付訟費 官批兩人用詞無禮、轉介公會跟進 - 法庭線 The Witness
何麗明又批評辯方大律師梁耀祥及律師侯振輝行為不當,如陳詞內容不實、將汽水放在律師枱,下令他們分別向控方支付逾 29 萬元及 32 萬元訟費。 兩名辯方律師與女被告不服訟費命令,向高院提出上訴。
疏忽過路案 控方要求辯方大狀律師負擔65萬元訟費 | 星島日報
(星島日報報道)《頭條日報》於去年二月獨家揭露,東區法院暫委特委裁判官何麗明處理一宗疏忽過馬路傳票案,竟花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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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上訴人分別是原被控疏忽過路但脫罪的尼泊爾籍女被告Thapa Kamala,以及原審時代表該被告但被罰支付訟費的大律師梁耀祥及律師侯振輝。 高院首席法官潘兆初在判詞指,法庭在考慮整宗審訊的過程後,認為原審裁判官確沒有盡責去管理好審訊,以達致迅速作 ...